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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金台医院被宝鸡市综治办、宝鸡市公安局授予市级“安全单位”称号

[ 信息录入:宝鸡市金台医院 | 时间:2017-03-13 | 作者:来文珺 | 浏览:2184次 ]

  日前,从金台医院传来喜讯,医院被宝鸡市综治办、宝鸡市公安局授予2016年度市级“安全单位”称号,这是医院自2014年获得宝鸡市单位内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之后在安全维稳方面获得的又一市级荣誉。
  据了解,近年来,医院安全维稳工作在金台公安分局经文保科和辖区派出所的精心指导及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有效的维稳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病区、药品库房、医务人员及患者人身财产安全作为安全防范重点,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无伤医事件、无群体性不良事件发生。职工和患者的安全感和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为临床医疗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平安医院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