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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 奉献爱心

[ 信息录入:宝鸡市金台医院 | 时间:2019-07-30 | 作者: | 浏览:27776次 ]

血小板相关知识

血小板是血液中的一种有形成分,具有凝血和止血功能,可对破损的血管进行修复,临床主要用于救治各种原因引起的血小板减少或功能异常患者,常用于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移植等血液病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以及创伤出血性疾病患者等。

由于血小板很“娇嫩”,平均寿命仅7-14天,离体后需要在20°C-24C条件下振荡保存,保存期为5天,同时对血小板捐献者要求较高,采集需要使用专门的设备和耗材,捐献过程约需1.5小时,采集耗材成本较高,因此,血站会根据临床需要预约采集供应。

健康人体内血小板数量充裕,捐献血小板前,血站会综合评估确保捐献后捐献者的血小板计数在正常参考范围内,献血者捐出的血小板会在48-72小时内恢复到捐献前的水平,比捐献全血的恢复时间更短,因此,捐献血小板不会影响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临床上使用的血小板一般为单采血小板,捐献单采血小板是安全的。单采血小板是借助血细胞分离机在无菌密闭的条件下适量采集献血者血液中的血小板,采集过程中献血者的血液始终都是在经过严格灭菌的密封管道套材中循环和分离,血液不与机器直接接触,并且每位献血者每次使用的都是一次性全新耗材,不会因为献血而相互感染疾病,安全可靠。

 

 

附件2

血小板捐献须知

一、捐献者健康要求

1.身体状况良好;

2.年龄: 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

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捐献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3.体重:男≥50kg, 女≥45 kg;

4.血压:收缩压90- 140mHg,舒张压60- 90mmHg,脉压差≥30

mmHg;

5.血液检测:血红蛋白:男≥120g/L、 女≥115g/L; 血小板

计数≥150X10/L且<450X10*/L;红细胞比容≥0.36;转氨酶≤

50u/L;其余各项结果无异常;

6.1周内没有感冒、胃肠炎及服药等情况,5天内没有服用消

炎药及阿司匹林类药物;

7.女士避开生理期及其前后3天;

8.无其他不宜或暂时不宜献血的情形。

二、捐献间隔期

捐献全血满3个月或捐献单采血小板满2周即可再次捐献血

小板。全年捐献血小板不超过24次。

三、捐献流程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驾驶证等)登

记填表;

2.健康征询;

3.体格检查:血压、体重、体温等;

4.血液检测:血型、 血红蛋白、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血

小板计数、红细胞比容等;

5.捐献单采血小板:每次可捐献1个治疗量或2个治疗量,

采集过程约需1小时:

6.领取无偿献血证,休息按压针眼10分钟。

四、献血量及用血政策

1.每次可捐献血小板1个治疗量或2个治疗量:

2.献血者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已婚独生子女双方父母

用血时可以按规定报销用血费用;

3.对血小板捐献者依据有关政策适当给予误工交通补贴。

五、捐献前注意事项

1.捐献血小板前一天应保证充足的睡眠,不饮酒,不熬夜;

2.捐献血小板前两餐应清淡饮食,建议进食馒头、咸菜、稀

饭等,避免食用豆桨(豆制品)、油条、肉、蛋、奶、蛋白饮品、

油炸食品、坚果类食品等;

3.献血前不得空腹。

六、捐献后注意事项

1.多饮水;

2.采血敷贴保留至少4小时,针眼处24小时内不见水;

3.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不熬夜;

4.正常生活饮食,避免暴饮暴食。

七、捐献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宝鸡市中心血站一楼采血室(宝光路55号,市内可乘

8、17、28、41、49、61路公交车,市中心血站下车即到)。

咨询预约电话: 0917-356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