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满足各类人群体检需要,按照有关规定,从即日起,金台医院体检中心除常规接待个人及团体健康体检外,可为以下人员提供体检服务,办理相关健康证:
人员范围 |
1、生产企业从事与产品质量有影响岗位的人员。
2、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械从业人员。
4、医疗机构从事人用疫苗、血清、血液制品的管理、发放、接种的人员。
5、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业从业人员。
6、从事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用配方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工作人员。
7、从事化妆品、消毒产品生产的从业人员。
8、公共场所(指商场、酒店、旅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
9、托幼机构从业人员。
温馨提示 |
1、以上在金台医院办理的健康合格证,同属宝鸡市各县区范围内使用均有效。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彩照1张。
3、体检前三日宜清淡饮食,忌烟酒,保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上须空腹,抽血项目务必于10:30以前进行。
5、体检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30。(节假日除外)
体检地点:金台区人民路5号金台医院行政楼一楼体检中心。
体检中心QQ: 2947649528
咨询电话:0917-2797196 2797177